依据北京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凡品学兼优、全方位进步的出色毕业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招优”。填写“出色生推荐表”并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出色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需将招优学校及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据了解,所有参加“招优”的考生都要参加2008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招优”工作将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时,根据本市中考中招有关政策实行。已被“招优”学校录取的考生要承认录取结果,其填报的其他志愿将自行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
“招优”工作要采取学生自荐、师生推荐、校内民主评议、学校领导集体审核、校内张榜公示、区县“招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各区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教学水平、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办学特点等有关状况,将示范高中“招优”计划根据1∶1.2的比率分配到各初中校,并或有关信息准时向学生、父母和社会公示,同意社会监督。
据悉,从今年开始,在获得“北京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称号的东城、西城、海淀、朝阳、昌平、顺义6个区内进行将示范高中招生指标面向全市分配的试点。上述区内的示范高中除面向本区初中校“招优”外,还要面向其他远郊区县的初中校分配肯定的“招优”指标。